“电动摩托车到底该如何上牌?”
“明明是充电的车
怎么要考机动车驾驶证了?”
“为什么我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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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
有不少市民还有疑惑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该如何区分
电动三轮、四轮为什么属于机动车?
概念
咱们贵州电动自行车上牌是依据2019年4月15日执行的国家新标准(简称“新国标”)和电动自行车强制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管理的。不分先后,咱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新国标”。
一、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二、电动车自行车与其他电动车型区别
1.根据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规定:
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50ml,或如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综合>4KW的摩托车,都属于普通摩托车(包括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 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50km/h,且如果使用内燃机,其排量≤50ml;如果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综合≤4KW的摩托车,都属于轻便摩托车。2.根据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GB17761-2018)规定:
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都属于电动自行车。符合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车速≤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55kg,电机功率≤400W等重点指标的电动自行车属于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不符合以上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那么这几类车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交警蜀黍接下来就为你解答
三、以前买的电动车不符合新国标,2019年4月15日后还能不能继续使用?
可以继续使用,对于电动自行车登记过程中经核实车辆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核发临时通行标识,过渡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关于电动三轮、四轮车
电动三四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一些不良商家的诱导宣传称电动车不需要上牌不需要有驾驶证,电动车数量剧增。其中大部分,不在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属非法生产的车辆,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在家庭作坊里组装生产的。因这些生产者盲目追求利益,缺乏监管,致使这些电动三四轮车本身安全技术性能不高,对驾驶人本身就是一个安全隐患。
目前驾驶电动三、四轮车的驾驶人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电动三、四轮车基本上都没有号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驾驶人的侥幸心理,不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屡见不鲜,如:随意调头,逆向行驶,闯红灯。电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率高,事故发生率相应较高。因为无牌,肇事逃逸后很难侦破。这些不仅仅是潜在的安全隐患,而且对交通秩序及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已经造成了较大的现实危害。
电动三轮、四轮属于机动车吗?
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12)国家标准第3.5条,摩托车为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但不包括电动自行车。因此,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以及电动三轮车产品属于电动摩托车,应符合《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技术要求》(GB/T24158-2009)的规定,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12)国家标准第3.2条,汽车为由动力驱动的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车辆,因此电动四轮车产品属于汽车范畴,应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附则第119条之规定:
(一)“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二)“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结论:电动三轮、四轮属于机动车
电动三四轮需要悬挂号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 车行驶证的规定,驾驶属于机动车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需悬挂机动车号牌。
结论:电动四轮车及属于机动车的电三轮需要悬挂号牌。
驾驶电动三轮、四轮车需要驾驶证吗?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
(1)驾驶属于机动车的电三轮需持有D型以上驾驶证。
(2)驾驶电动四轮的需要持有C1型以上驾驶证。
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怎样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对于驾驶无号牌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扣留机动车并处100元罚款,记12分。
(2)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至1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惠水县三、四轮“老年代步车”
典型案例
2019年09月30日,石某驾驶无号牌四轮电动车,由惠水县好花红镇上衙村方向往惠水县城方向行驶,06时00分,当车行驶至贵罗线(贵阳-罗甸)101省道55公里550米(石尚忠家门口)处时,该车右前角碰撞行人杨某、龙某,造成杨某抢救无效死亡、龙某受伤,车辆部分损坏的一般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2018年08月01日,陈某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搭乘王某由惠水县濛江街道办事处方向往甲烈方向行驶,19时20分许,当车行驶至惠水县014村道(甲烈至新哨)9KM+200M处时,车辆驶离道路有效路面,侧翻于道路右侧田坎,造成驾驶员陈某受伤、乘坐人员王某死亡及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一般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相关事故的案例太多太多
小编就不一一列举了
但是
乘坐三轮车的潜危险却要好好说说
↓
三大潜在危险
危险一:三轮车本身稳定性差易翻车
三轮车结构简单,稳定性差,机械强度低,一旦驾驶不慎,就容易翻车,而三轮车一旦载客,会使整个车体结构的重心位置向上和向后偏移,而重心越高、位置越靠后,则越容易翻车。因此,三轮车载客,更加危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坐人往往是被甩出车外,遭受非常严重的伤害。
危险二:驾驶人交通意识淡薄
由于三轮车驾驶人大多未经专业培训,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饮酒后驾车出行、随意性驾驶行为多发、无视交通法规等现象较为突出,极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危险三:乘客权益得不到保证
三轮车车主普遍未购买相关保险,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车上乘客的权利将很难得到保障。
公安交警提醒:驾驶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违法载人危害极大,是公安交警部门一直以来严厉打击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希望此类车辆驾驶人要充分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危害,不要主动搭载人员,也不要乘坐此类车辆出行,更不能驾驶无牌无证的车辆,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主 编:孟海珑
副主编:姜 莹
审 核:马玉龙
编 辑:尚贞高哪里有低息股票配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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