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鉴,历任多项重要职务,包括江苏巡抚、东河总督、两江总督等。他在治水、河道治理方面有着突出的贡献,因而被朝廷重用。东河总督是清代管理黄河、运河等重要水利事务的高级官员,职责涵盖了河道疏浚、防洪抗灾以及漕运管理等方面。
展开剩余93%牛鉴在担任东河总督期间,积极推动黄河治理工程,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时黄河泛滥对沿岸地区造成的灾害。他以务实而严谨的作风著称,深受地方百姓和同僚的尊敬。然而,从现有史料来看,他的主要活动集中于水利事务,与鸦片战争及《南京条约》的签订无关联。
二、《南京条约》的历史背景与签订过程《南京条约》是清朝政府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于1842年8月29日与英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由时任耆英、伊里布、黄恩彤以及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等人共同签署。条约内容包括割让香港岛、开放五口通商、赔款2100万银元等,这标志着大清历史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端。
从现有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历史文献和档案来看,参与《南京条约》谈判和签订工作的清廷官员名单中,并没有牛鉴的名字。其核心的三人是黄恩彤、伊里布、耆英,这说明牛鉴并未参与该条约的任何谈判和签署工作。
三、小说《林公案》对牛鉴形象的塑造陈化成的履历如下:澎湖副将、福建烽火门参将、浙江瑞安协副将、台湾水师副将、碣石镇总兵福建澎湖水师副将、福建水师提督、福建金门镇总兵、江南提督。小说《林公案》是晚清时期的一部公案小说,以清代名臣林则徐为主人公,讲述其断案和从政经历。小说以虚构情节描述林则徐,虽有一点点历史事实作为背景,但并非史实记录。在这部小说中,牛鉴被描绘成与鸦片战争和《南京条约》相关的人物,这种描写显然与历史事实不符,这也是牛鉴被污名化的第一个源头。
文学作品往往为了增强叙事张力,会对历史人物进行艺术加工甚至虚构情节。《林公案》中关于牛鉴的描写,可能是为了丰富故事情节而将其置于鸦片战争的大背景下。然而,这种虚构却容易误导读者,使人们误以为牛鉴确实参与了《南京条约》的签订。
四、皇清诰授建威将军江南提督忠愍陈公墓志铭的造假原载于《马巷厅志》附录 上,为后人添加造假其上
自英夷入寇,以提督死事者二人,广东之虎门曰关天培,江南之吴淞则陈忠愍也。虎门之失,兵将溃散,关提军义不欲生,自刎以殉;忠愍则炮沉夷艘六只(实际是只轰坏3只),毙夷丑千余人(实际奏折中是击毙只有10人),夷酋令悬黑旗欲遁,而一炮飞来,身受百创,洞胸者三,公遂仆而兵散,夷艘反旆,内陷实山、上海、标下武举刘国标负公尸匿苇荡中,越十余日,署嘉定县练廷璜求得公尸,涤其泥污,面色如生,怒目未瞑,易衣入殓,吴淞数万民遮道哭失声,佥以公为海国长城。
公不死,已成大功,不但吴淞不能破,宝山、上海不能陷,而夷艘断不能破镇江,逼江宁矣。然则公之死生关系国家甚重,岂独江南一方哉?或谓英夷逼吴淞时,总督牛鉴与总兵王志元(实际是程橘彩、尤渤)守东炮台,公守西炮台。当炮声互发如连珠时,牛鉴、王志元遁而西炮台兵弁恃公无恐,膏勇前敌,咸归罪于牛鉴、王志元之右师先遁(纯属胡编乱造),而公乃孤军无援,仅以死报国也。悲夫!然公不死,则夷艘遁,公之功可成,国家之威亦振,乃功败垂成,其中殆有天焉?
公死后,飞章入告,天容震动,泪下沾襟。每召对巨工语及公事,辄鸣咽。赐谥号忠愍、予祭葬、颁帑金二千两经纪丧事,又命沿途文武护其丧归,予专祠于吴、闽,荫其子廷芳骑都尉,廷棻赏给举人,孙世振俟及蒇时再沛恩施。天子之轸恤难臣如此其至。海内脚公死事皆嗟叹哭泣,作诗以哀,盈数十卷,而吴越之民尤挚。
忆辛丑春,余侨寓吴门。公贻书曰:“英夷到处猖獗、已破虎门、厦门、定海,势必窥伺吴淞。某海上攻战四十余年,风涛素习。严兵戒备,如夷来,必能破之,以张军戚。设事机不测,亦必以死继之,敢为故人告。”余得书愀然。然素知其忠勇过人,壮其素志,望其成功,因手书反复慰勉之。嗟乎,李光弼韡刀,雷万春面矢,忠勇固公所素裕也。王寅五月,余旋里,舟抵杭州,而公讣至,作诗哀之。及余奉办理江苏粮台之命赴吴,练大令绘公遗像征诗,遂令再绘副册,录同人哀辞归遗其孤,以存家乘。(造假)
余在吴时,江南文武宫吏赴吴淞与公商事者,归皆为余言:“公守吴淞三年,戎帐中风雨霜露,与士卒同甘苦,即疾作不就温室。公得土心,士识公意,真大海长城也。”牛督部贻余书有“公志坚金石”之语。迨和议成后,夷酋朴鼎查]]向江南大吏言:“自到中国,所至披靡,惟吴淞力战一昼夜,受创实深。设沿海皆如陈将军,船炮虽坚利,无能为矣。”咸啧啧称为好将军,是敌人亦服公之忠勇,他何论焉。国家升平日久,民不见兵,一旦有警,相率而逃,安得如公数人巩固海疆,任于城选哉!然夷氛甚恶,四省骚动,吴淞虽陷,能一军尚足以振士气而立国威,文武官吏临难苟免者何可胜数。公以死继之,尤足维千古网常之大,其功比虎门为烈,而殉事则同。乃知二百年国家养士之报,而人心为不死矣。
兹以道光癸卯九月十二日葬公于厦门金榜山之阳,穴坐坤向艮兼未丑,分金丁未、丁丑。纳幽有日,其孤廷芳以余旧知,来请志墓。公固当代伟人,于吾乡有光。谨就所知所见者纪之,至名讳、世系以及子孙均胪列于左,兼缀以铭曰:大泽深山,厥有龙虎。桓桓将军,天生神武。戎帐三年,誓同甘苦。功败垂成,皇天后土。白日坠星,吴淞之浒。天容震动,泪下如雨。美谥专祠,赠恤优溥。荫子及孙,载在勋府。惟浩气之盘胸兮,竟难回夫天数。瞻藏魄于榜山兮,人咸伤为倾柱。偶风雷之夜发兮,公犹张夫旗鼓。
公讳化成,字业章,号莲峰,世居同安丙洲。生乾隆丙申三月十二日未时,卒道光壬寅五月初八日未时,年六十有七。曾祖钦,业儒;祖青云,邑庠生;父呜皋,邑庠生。封赠皆如公官,妣皆一品夫人。兄弟二人,公居次。元配吴夫人,继配曾夫人,子七人,长廷瑛,官千总;次廷华,官都司;皆公抚子,以海疆防堵,先公皆殁于王事。次廷芳,次廷棻;次廷芸,皆曾夫人出;次廷荃;次廷蔚,侧室康氏出;女一,适举人吴江孙宫璧。孙五人,振声、振兴、振作、皆廷瑛出;宜贞,廷华出;振世,廷芳出。江南人相传公殁为神,曾于吴淞乩示曰:“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可怜臣力尽,一死误君王。”虽杳冥不可知,然生死英灵,理或然也。
江南提督陈的墓志铭造假原因有六:咸归罪于牛鉴,清朝作为提督的墓志中是不能直呼总督的名字的这是要杀头的,以下犯上,满门抄斩之罪一;其次苏廷玉此人根本就没有资格评论道光皇帝的决策这是杀头的,欺君之罪,满门抄斩之罪二;墓志中出现一死誤君王这种大逆不道的言论,大逆不道,满门抄斩之罪三;墓志中多处都是不符合大清规制,颁帑金二千两(实际赏银是一千两)经纪丧事,这是绝无可能的,造假,满门抄斩之罪四;虚构陈德歼敌人数,造假,满门抄斩之罪五;宝山县失守,陈化成第一责任人,其死宝山就被攻破。其墓志嫁祸给牛鉴,实属可笑,满门抄斩之罪六。其墓志造假一目了然,居然被当作史料,令人不齿,其中猫腻却被故意掩盖。
《清实录·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六·卷之三百七十二 ·道光二十二年五月上》上谕:内阁:牛鉴奏,逆船闯入吴淞,提督阵亡,宝山失守一折,逆夷突集船只,攻犯宝山。江南提督陈化成督率弁兵在塘堵御,相持七日之久,开礮轰坏夷船三只,伤毙夷匪数十人。该县地本滨海,敌逆辄将巨礮安于大船桅上施放,致将土塘轰裂,捍蔽无资。该提督阵亡,县城旋亦失守。览奏,曷胜悼惜!陈化成久历海洋,素昭忠勇。此次临敌,亦极果敢,竟尔捐躯。允宜特沛殊恩,以慰忠藉。陈化成著交该部照提督例赐恤,仍加恩赏银一千两,即由江苏军需局给发,并著该原籍督抚查明该故员子孙几人,据实具奏,并于殉难处所及该原籍各建专祠。该故员灵柩回籍时,并著各该地方官妥为照料。其阵亡将备兵丁,由该督一并查明具奏。
五、大清建威将军江南提督忠愍陈公神道碑的记载原录字(民国)林学增等修,吴锡璜纂,民国十八年《同安县志》卷二十五 艺文
二十年,調江南提督。召見時,面陳“夷不足平”,天子嘉其勇,命之任。既抵吴,不入官署,即駐吴淞海口;不入行署,在戎帳中與士卒同薪膽者三年。已而,乍浦警報至,公度其必竄入吴淞也,即率偏裨與同官誓師,奮瞢大呼:“化成經歷海洋凡五十年,身在炮彈中入死出生難以數計,且人莫不有一死,路國而死,死亦何妨?我無畏死之心,則贼賊無不滅矣。况賊所恃在炮。我即以炮制之。西臺發炮,東臺應之,使賊亦顧此失彼,掩耳不及,勝仗可立决也!”。
無何,西臺火焰蔽空,而東臺望風散矣。東臺散而西臺之公死矣。效用劉國標藏公屍孳葦蕩中,嘉定令練廷璜募死士覓得之。邀十日而公面目如生,怒視不瞑。嗚呼!公已死矣,而何以不瞑?公不滅賊,公之所以不瞑也。公不滅賊而竟死於賊,公之所以不瞑也。公死於賊而又念自公死後,竟無人可以滅賊,此公之所以愈不瞑也。功立垂成,敗於同官,公乃齋志而死,公乃抱恨而死。公在九原宜刺骨深痛無窮也。天語垂問臣工,屢爲揮淚。丹旐所過,江南士民排巷祭,爲位哭者數十百萬人。至今夷人就撫,尚贊嘆不已,曰:“如此好將軍,自入中華來所未見也。”。
無何,西臺火焰蔽空,而東臺望風散矣。東臺散而西臺之公死矣。这是民国十八年撰写《同安县志》卷二十五·艺文的作者林学增、吴锡璜等的凭空捏造,此二人才疏学浅,歌颂民国,贬低清朝有关,此二人还有天地会背景,对于历史的错误记述,误导学术界,值得我们警惕,今天就其源头为造假或者虚假内容,予以纠正,为后世学者正确解读牛鉴这个大清名臣,皇亲国戚提供有力的历史史料依据,在此感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副馆长、研究馆员李国荣先生对原始史料的贡献。
六、误解产生的原因分析1. 文学与历史的界限模糊
公案小说作为一种通俗文学形式,其目标读者多为普通民众,而非专业史学研究者。由于小说中的情节通常以真实历史为背景,许多读者容易将虚构内容误认为史实。这种情况在晚清时期尤为常见,当时许多小说作者并未严格区分虚构与历史,这也为后人带来了诸多误解。
2. 史料传播与认知错误
清末民初时期,中国社会正经历剧烈变革,大量史料因战乱或保存不善而散佚。加之民间对历史事件的口耳相传,许多细节在传播过程中被曲解或简化,导致部分人物形象被错误定位。
3. 公众对历史人物认知的局限性
牛鉴作为一名以治水闻名的官员,其知名度远不及林则徐、耆英等鸦片战争时期的重要人物。因此,在谈及这一时期时,人们可能会将不熟悉的人物与重大事件相联系,从而产生误解。
七、错误宣传对历史认知的影响这些错误或者故意搞错的东西,不仅影响了民国以后的人对牛鉴个人生平的正确认识,也模糊了鸦片战争时期清廷官员分工和职责划分的历史事实。作为一名专注于水利事务的官员,牛鉴并未直接参与外交事务或军事活动,将其与《南京条约》强行关联起来,无疑是对其政治历程的错误概括,某些群体不顾历史事实为了宣传陈化成而造假,这本身就是对陈的不尊重和,造谣弄虚造假历史名人的事迹是违法行为。此外,这种误解也反映出公众对晚清复杂历史背景缺乏深入了解的问题。
八、如何正确看待文学与历史的关系在研究历史时,我们应当注意区分文学创作与史实记录之间的界限。文学作品很多都是伪造的历史故事,其可以为我们提供一定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信息,但它们并非学术意义上的史料。面对类似牛鉴参与《南京条约》签订这样的错误论述,我们需要通过查阅权威清朝的档案史料加以验证,而不能仅凭民国时期的《林公案》、《贪官污吏传》等文学作品中的错误、虚假描述下结论。
此外,加强政FU单位中对档案的公开,尤其是清朝档案,以及对民众的历史教育和史料传播也是避免此类误解的重要手段。通过官方学术机构普及历史知识和提高公众对史料辨别能力的认识,可以有效减少因文学作品或其他非专业渠道造假的史料导致的认知偏差,矫正对凉州历史名人的污蔑和造谣,为凉州文士集团被更多人知晓增砖添瓦。
九、牛鉴结语牛鉴作为东河总督、帝师封疆,其政治历程主要集中于水利治理领域,与《南京条约》的谈判和签订无关。这一错误源于小说《林公案》的虚构情节,源于陈化成墓志的造假信息,但也反映出公众对晚清历史了解的障碍有关,过度的强调所谓意识形态,捏造历史事实,显然福建厦门人、上海人乱带节奏对牛鉴的造谣和污蔑,值得被世人知晓,此等行为是。在探讨历史人物时,我们应以史料为依据,将文学作品视为参考,而非直接依据,以免混淆事实与虚构之间的界限。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准确地还原历史真相,并从中汲取经验与教训。
参考文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小说《林公案》
《皇清诰授建威将军江南提督忠愍陈公墓志铭》
《大清建威将军江南提督忠愍陈公神道碑》
《附表忠纪实》
《陈忠愍公殉节始末记》
《陈忠憋小传》
《记故江南水陆提督陈忠愍公逸事》
《故宫博物院》
《恭王府博物馆》
《同安县志》卷二十五·艺文的作者林学增、吴锡璜等于民国十八年撰
《马巷厅志》光绪癸巳年马巷厅通判黄家鼎所编纂股票如何做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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